7月1日,《社会保险法》正式实施。这部被称为“民生基本大法”的法律,涉及养老、医疗、失业、工伤、生育五大险种。《社会保险法》颁布实施后将会给老百姓带来哪些利好?
昨天,本报邀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相关专家,结合案例对《社会保险法》的有关条款,进行通俗易懂的解读。
利好一
失业人员参加医保不用个人交钱
案例:海曙区小张成为按月领取失业金的失业人员。可这两天他生病住院,因为失业期间没交医保,他正发愁该如何支付这笔医疗费用。
解读:按照以往的规定,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,参加医疗保险的按失业保险金10%标准进行补助,未参加医疗保险的按失业保险金5%标准进行补助,操作起来相当繁琐。
而刚实施的《社会保险法》规定,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,也要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,且个人不交钱,由失业保险基金替他交钱,而且享受的是职工基本医疗待遇。同时,新政策实施后,失业人员医疗补助金政策停止执行。市人社部门工作人员表示,目前具体的操作办法还在抓紧制定中。
利好二
外来工社保和职工基本养老、
医疗保险“随身带走”
案例:29岁的湖北荆州人吴家成在宁波打工已经有两年多了,按照他现在月平均工资3000元算,他每月需缴费240元,“我回老家工作的话,是不是白交了?”
解读:根据《社会保险法》规定,我市从今年5月1日起调整和完善了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办法,外来务工人员在宁波参加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,可以实现全国漫游。社会保险关系“随身带走”,其中的利好之一就是缴费年限可以全国范围内累计计算,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也更加方便。
此外,不仅在宁波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、医疗保险可以转移到省外,在宁波以外地区缴纳的养老保险、医疗保险的,也可以很方便地转入宁波。
利好三
达到退休年龄时缴费不满15年
养老保险可延续缴费至15年
案例:市民刘女士的父亲已59岁,退休时缴费只有13年,该如何办理?
解读:《社会保险法》规定中,“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,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,可以缴费至满15年,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;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”。
也就是说,刘女士的父亲退休时缴费不满15年,可以延长缴费至15年;也可转入农村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养老保险,按规定享受待遇。当然,如果刘女士的父亲不愿延长缴费,也不愿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,他也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,个人账户储存额将一次性支付给本人。
利好四
工伤后老板不认账工伤保险基金先垫付
案例:在江北某建筑工地做工的小王,在工作中受了伤,面对巨额的医疗费,承包商和建筑商却互相扯皮,小王只能自己先垫钱看病。
解读:《社会保险法》明确规定了工伤保险基金实施垫付追偿制度。也就是说,一旦发生工伤事故,所在用人单位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时,工伤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先支付,保障受伤职工及时就医,但所在的用人单位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“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,发生工伤事故的,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。用人单位不支付的,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。而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,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,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。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,有权向第三人追偿。”市人社部门工作人员表示,虽然我市具体的先行垫付操作办法还未出台,但这对在外打工的人来说,无疑是重大利好。记者 罗湘波 通讯员 吴小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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